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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是指,在山东省内,居民可以在任何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等业务,而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以下是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解:
一、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2. 前往派出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3. 填写申请表:在派出所领取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申请表》。
4. 上传照片:按照要求上传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近照。
5. 缴费:按照规定缴纳身份证工本费。
6. 领取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派出所领取新的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如有)。
2. 身份证申请表:在派出所领取并填写。
3. 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近照:一张,规格为35mm45mm。
4. 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6. 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7. 户口簿变更证明:如有户口簿变更情况,提供变更证明。
8. 临时身份证:如有临时身份证举报 -
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流程+材料
1、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本人可在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所需材料:首次申领需持《居民户口簿》,换领需持原居民身份证,补领无需提供材料。其中,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全程网办”。山东省内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需要补(换)领的(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线上申领、在线支付、速递发证、邮资到付,证件进度全程可查。
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场受理、现场制发。已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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